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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1页)
我的家乡在群山环绕的地方,沿着小路的斜坡上长满了金银花的藤蔓。金银花凌冬不凋,因此也被叫忍冬。 如果每个人都要信仰一种植物,我想我的图腾无疑就是忍冬。 在B市时,父亲是一名矿工,在矿山采矿,我小学六年级的某一天,他因为疲劳过度躲闪不及,被一块滚落的巨石砸中大腿。 我从小就很听话,很俭省,从不教父母cao心。那天回家,家里没有一个人。找邻居给mama打电话,她说:“爸爸在医院,医生说他以后要残了……” 那段时间我总是哭。mama说我泪窝子浅,“你这样的将来反倒招女孩子心疼,你爸就是这样,我这一生为他cao了多少心……哭就哭吧,谁说,男孩子一定要有男子气概……” 冬天来了,我已经感觉自己单薄的外套御不了寒冷,我想跟mama说买件外套,还没有说出口,爸爸就受伤了。 “矿上不赔偿,你爸爸是临时工,只有劳动局同意给3万块,去掉医药费……” “老家里的奶奶病了,家里样样都需要钱……”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爸爸这伤起码要修养半年,儿啊,以后有什么不必买的,咱就省了吧。” 我什么都没说,乖巧懂事地陪护在病床前。 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银装素裹的世界漂亮极了,我坐在第一排,因为没有厚衣服,只能把夏天的衣服一件件全裹在身上,导致自己抬不起胳膊拿笔。 老师帮我撸起外套袖子,发现里面是光秃秃的手臂,她说:“你的穿搭真够奇特的,你们男孩子就是能耐寒哈……” 放学后女孩子聚集在走廊处看雪,其中一个穿羽绒服的女孩子说:“多美啊,我希望能一直下雪。” 我当时心想:“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他们不知道穷人的冬天有多难捱。” 趴在桌子上午休的时间,我总是梦见忍冬花,熬过了冬天的忍冬花藤,会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金色的花托托着玉色的花蕊,金银花散放出幽淡宜人的香味。 忍冬忍冬,忍过冬天,春天还会远吗? 我读的寄宿制学校,周末只有半天时间回家拿换洗衣服。mama在医院陪护,我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先自己做了顿饭吃,然后把鞋子洗了,可是我只有一双鞋。 我费劲地翻找鞋柜,希望能找到一双符合我自己码数的鞋子。找到了一双靴子,虽然是女款,但黑色的百搭,我穿着也不突兀。 真正尴尬的地方在于,那鞋子在第一天跑cao的时候,鞋子脱胶了,就像鸭子张开了嘴,能看见我里面两只脚穿着不一样的袜子。 我躲避课间cao,下楼的时候,做贼一样缩着脚,希望不要让上楼的人注意到我的鞋子。 后来我发奋读书,年年都拿奖学金,减轻了父母的压力,他们也开始渐渐积蓄一些存款。我并不算一个聪明的孩子,但是我明白读书的意义。只有读书才能摆脱贫穷。 对于贫穷这件事,我一直羞于启齿,凡是班里的贫苦补助,我一律不报名。刻苦读书使我摆脱了极度贫穷的窘境,但自卑的根却深深种植于我的内心。 同学眼中的我清高孤僻,性格古怪,不讨人喜欢。但其实我并非于人际交往一窍不通,我不是不明白怎样做更讨人喜欢,我只是懒得迎合,懒得浪费时间。 我刻意使自己脱离群体之外,不仅能省去了好多精力全用于学习,还让我在本该玩乐的小小的年纪经住了许多可能连大人都经不住的诱惑。 我孤僻的性格越来越严重,甚至已经到了没朋友的地步。可我那时并不认为这是我性格上的缺陷,我把它当做意志坚定的表现,是优点。 直到我遭遇了校园霸凌。 高中开学,军训后的第二周,一天晚上,一个高三的学生挡住了我的去路。 “你就是周良?” “是我。”我低着头不看对方,用帽檐挡住眼睛。 “我叫晋琛,交个朋友吧。” “不交。” “不识抬举,”他将我拖进巷子里,打得半死不活,说:“以后你要倒霉了,小子。” 晋琛是个混混,他那天拦我的原因是他心情不好,想打人,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会打我,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爸爸是校长。 我被校园霸凌的噩梦便从此开始了。我不得不转校以摆脱晋琛的欺凌。 那时我陷入了很长时间的低谷期,我不明白是生命本就如此艰难还是单纯就我比较倒霉? 从上初中开始,我就没有感受过真正的快乐了。我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不去纠结生命的意义,直到被校园霸凌,这件事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的期待已经如此低了,为什么还是这个结果? 活着是为了什么呢?如果不是为了快乐的话? 坚忍而富有韧性,是忍冬花的品格。每当我的生命遇到艰难困苦的时候,忍冬花就会在我脑海里绽放,忍冬花是我的信仰,我从中汲取精神力量。 忍冬花托着我往上爬,可是我背负的东西太沉重了,我感到自己在往深渊跌落,下落途中我拽着忍冬花藤,不慎将其连根拔起。 忍冬花凋谢了,忍冬花藤枯死了,我的信仰灭了。 我像个迷路的孩子,彷徨而无所依。 外表看起来十分正常,能说能笑还能去晚会当主持人控场,只有我自己知道外皮包裹下的我的灵魂是怎样腐朽和疮痍。 生命是顽强的,我感受到那段时间自己的状态非常不对劲,出于自救的本能,我拼命去抓住生命一切的美好,就像快饿死的人饥不择食地吞咽一样。 我看到了顾瑾瑜。 你说奇怪不奇怪?我竟然在他身上闻见了忍冬花的味道。若非是命运的安排,为何他刚好出现在我快要“溺亡”的时候? 我曾询问翟杏:“顾瑾瑜是否喷了什么香水?” “他从不喷香水。”翟杏斩钉截铁地说。 我竟然在从不喷香水的顾瑾瑜身上闻到了我信仰之花的味道。 在我亲吻顾瑾瑜的时候,无论是意外的那一次,还是蓄谋的那一次,我都能在触碰他嘴唇的瞬间,闻到阵阵忍冬花的香气。 这香气不仅使我死而复生,还催生了我更勃发的生机,催生了我体内喷薄而出的激情和东奔西突的情愫,我感到一阵晕眩的快乐,还有一种强烈的性冲动。 我生平第一次明白,活着的意义是为了快乐啊。 离顾瑾瑜越近,快乐的程度就越强烈,我简直像罂粟花上瘾,拼命地吸食精神鸦片。 顾瑾瑜是我的忍冬花,也是我的精神鸦片,这比喻可真要命, 米兰·昆德拉说过:“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我凭着本能去追逐我的快乐,顾不得尊严和姿态,我只希望顾瑾瑜那一双漂亮的眼睛能永远地望着我,哪怕在他眼里,我简直像一只苍蝇。 —— "想不到我爸会喜欢你,这真让我意外。" 顾瑾瑜站在我房间里,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望着我。 “你究竟有什么好呢?” 我躺在柔软的床垫里,想要撑起身体,却因腰肢酸软乏力而不能做到,即使这具身体被亵玩过,我依然虔诚地把它献给我心爱的人,只要他不嫌弃。 “想知道我好在哪里吗?”我笑吟吟地说,“你需要亲口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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