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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准备 选取基底 (第1/1页)
弗里兹人更习惯将健壮男性称为多利克,将秀美女性称呼为爱奥尼。仲夏,街上的男性多裸露着上半身,他们显然对自己的身材很是自得,精神上的愉悦和美是被人所推崇的。布料被披挂着覆盖半个胸部,这些多利克随意地坐卧在每个路口。石材屋门前有的挂上葡萄枝或羊毛线代表这家迎来了一个全新的生命。平民借由军事训练成为士兵、军官、或高尚的骑士。 无论在哪里都少不了压迫与被压迫,小房子里的奴隶做着最低贱的工作,而一墙之隔的多利克或许便在讲他和妻子分房睡的笑话。 树上结满了明黄或翠绿的果实,石墙边探出烂漫的花丛。卡地利亚海带给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是无数的英雄、史诗,还有浪漫。 “他的每一个眼神都化作茴香酒,封存我所有的痛苦和记忆。”年轻的兰凯目光灼热而虔诚,正同几个年长者讨论自己的恋情,“苦恼的是,我不知道他对我是否怀有同样的想法。” “你应该问问他。不管怎么说,被你这样的好小伙追求不是件脸红的事。”说话的年长男性露出一个暧昧的笑,他也有自己的爱者。 褐发绿眼的少年人脸红着目光游移,惹来众人了然哄笑。不知道想起什么,他很快冷静下来:“他不太喜欢我们说的爱情。” “你要说太阳不忠吗?”一个快嘴的智者将这位少年人的烦恼偷听了个彻底,他哼唱起特洛伊的短歌,一群人加入其中,很快将当日烦恼忘到脑后。 清晨,弗里兹号称希伦最完美的阳光,透明地斜洒在石墙床具,林微眯起眼,他显然在想一些事。兰凯晨起穿戴好衣物,在为妓院做一些记账工作。 林喜欢这里的美、英雄歌颂、自由意识。同是群岛国家,杜希彼得人在疯狂地内战,而弗里兹地区已经逐渐成为希伦大陆的文学中心。 弗里兹的骑士只是一种职业而非阶层,以勇猛坚定闻名的弗里兹多利克在百年前与帝国的战争中立下赫赫威名,自那以后就渐渐崇文发展地区教育,而北方的尼科德克斯却在默默壮大军事实力静待合适的机会。 她需要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而兰凯更像是一场投资。 “你有没有想过换一种生活方式?”林注视眼前这具年轻健康的身体,让他一直留在妓院里只是取乐的话好像有点太过了,而他当上骑士之后可以更好地发挥价值。 “你说了算。”兰凯快速地回答,他或许想通过称呼名字的方式来拉近二人之间的关系,说完后又轻轻补了句,“林。” “那就这么说吧。我会把你送去该去的地方的。” “但是是哪儿?——你又要将我丢下?”笔尖失了墨,兰凯搁下笔直视林的双眼,神情有些执拗。 “月之少女骑士团。”林难得开了个玩笑,传送法术开始生效,朦胧一层白光逐渐明亮,最终散去,兰凯再看时已是空无一物。 悬崖海岸风更大些,林走时换了身弗里兹服饰,白色布料松松垮垮地披,风吹起来就夸张地飘起,像是衣摆上开满了大瓣花。 红发也在空中乱摇摆,被遮住一瞬间以后,黑发红衣的魔王就出现在他眼前。 “我还以为您会一直和他保持朋友关系。”许是魔王难得穿了身非黑色的外袍——尽管暗沉沉地红,林总觉得今天的他看着有些扎眼。 “只是个意外。”林警告地瞥了塞雷斯一眼,却得到对方眉眼细微抬高的无辜表情,林此刻突然意识到表情阴沉沉的自己比塞雷斯更像个魔王。 塞雷斯微蹲下身,在原地行了个古典礼。林缓声说道:“我想建立一个新城。” 潘尼大区的威涅在地图上只是一个小渔村,最早的居民是为逃避兵祸迁移来此,此地风景秀美,但经济发展可称贫瘠,陆上无法种植大片农作物,捕捞渔业只能让当地人吃口饱饭,唯一出口的盐被大商人牢牢掌控。 林对自己挑选这个基底的选择很是称心如意。 人口、淡水样样不缺。圣亚里亚公国和弗里兹隔海相望,威涅村仅是圣亚里亚宽幅版图上不起眼的小点,但这个尚未被世人发现的点连接众多河道细流,最终向西汇入卡地利亚海。林能想象到在不远的将来,种类数以千计的货物借由威涅港口输送至希伦各地。 还缺少了一个要素,文化。林随意翻动自己手边的《弗里兹史诗》——塞雷斯送来的,一本记载了弗里兹历史、地理、民俗的口述文学集。 思及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更愿意为情怀买单,林打算为这座城亲手创造一个背后的故事,至于故事的内容——翻到了,“发狂的勇士在一堵堵墙壁之间来回游荡”,那就这么愉快决定了,这会是一个关于战胜了迷宫的勇者故事。 “埃伊颂前去讨伐地底怪物的路上,遭遇哭泣阿萨族少女的求助,侍奉魔王陶洛斯的侍者肆意抓走渔村中的青壮年,敢于反抗的年轻人都迷失在古怪的黑暗里。埃伊颂一路布下金色羊毛线抵达迷宫深处,杀死了魔王陶洛斯,再循着这根金线抵达出口,最终离开迷宫。”塞雷斯轻声读出羊皮纸上的内容,新干的字迹雅致悦目,他在心中将这字迹用剑士的行事风格细细比较,面上适时露出些茫然神色,“劳驾,我的属下是干了什么冒犯您的举动吗?” “咳、塞雷斯你要理解,大众眼中魔族是邪恶的存在。” 林清了清嗓子,放宽神色诱哄他。 “主,我不得不提醒您,威涅水道广布,这里可没有克里特迷宫。” “那就建一个出来。”林轻松的口气令塞雷斯面上的疑惑真实几分,面前红发的剑士只是挑挑眉,神情慵懒随意: “借你手底下骷髅一用。” 夜色深沉,威涅渔村灯火寂灭,正是夜深人静、好睡觉的时候。 “离日光升起还有三个希伦时。”红发的剑士站在高处,俯瞰整个地底的骷髅军,薄唇吐出毫不留情的命令,“现在,跑吧。” 一声令下,特制的光照术运行起来,找寻每一个可活动的亡灵生物。一具具骨头架子喧闹着四散奔袭,眼中干枯无望,脚掌骨迈在未被开垦的大地上吱呀吱呀跑得飞快。 “天杀的是谁令这个恶魔想起了我们的存在?” “我无法忍受自己光洁无暇的外表上出现丑陋的焦痕。” “被魔头永生永世的玩弄是我们的宿命..” 三个希伦时后,林停止光照术的专注施法,阴森森的骨头堆中一块黄一块黑,威涅渔村地下暗流完全袒露出来,巷弄水道纵横交错,就算是陶洛斯本人复生没有金羊毛也找不到出路,林满意地验收成果,挥挥手向骷髅士兵投掷几个复原术,换来叠声舒服的喟叹。 “我想我应为自己的功劳讨些奖赏。”塞雷斯再次出现时,穿着弗里兹特有的白色布料,他来进行最后的收尾工作,将这些骷髅兵传送回去。 “唔…新城以你的名字命名怎么样?威雷斯?”林敷衍的提议道,他回头翻阅那本《弗里兹史诗》,没能看见塞雷斯低下头的脸红。 “书卷已经准备好了,接下来就该去找些手中有墨水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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