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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lad-4 (第1/1页)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从宋明家的窗户掉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後,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麽流浪。说不定它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安之安慰我,「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宋明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b较好,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我原本以为,没有了三明治,我和沈安之就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乾的头发气喘吁吁地跑到7-11门口时,看见穿着黑sE大学T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再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莉,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中文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乾,我和室友想要买一台烘乾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後又放弃了。 我开始整夜整夜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麽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安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麽吃都不会,尴尬地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r0U被夹得粉碎。 沈安之摇头,「nV孩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直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我回过头看,椅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安之脱下外套,蹲下身系在我的腰间,然後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想到,螃蟹X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安之去便利商店帮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地读着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後有一点困,沈安之小声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安之的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地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安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麽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边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m0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麽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太yAn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安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最後苦笑出来。 沈安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後,我们一起吃饭,沈安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深夜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乾乾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安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g,它走它的yAn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安之让我一点一点Ai上它,Ai它的冷漠,Ai它的璀璨,Ai它的倔强,Ai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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