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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叔叔,叔叔,不怕了。  (第4/5页)
皮包骨头,脊柱上的骨骼凸起来被湿漉漉的衣服包裹着,又脏又臭。    这就是他肖想了多年的人吗?或许,是他当年就看错了安野?是他当时腹背受敌抓住了安野这根稻草,以为便是一方清明天地,极乐净土。实际上却是一颗艳丽的罂粟,罪恶地绽放着令人蒙昧的光华。    他知道那就是安野,可是他选了谁,另一个就会被老貂杀死。    他也知道另一个是谁,他最先看到的是谁。    连装模作样都不舍得掐他脖子的青年,以身犯险,和这群亡命之徒周旋。    一旦选好,是不能更改的。他整整十七年惦念的人,他要亲手把他推入地狱,这又如何做得到?    叔叔,在你心里,我的分量有没有比之前多一点?    你别把我当小孩好不好,我已经22岁了。    你只要多疼我一点,我怎么都好了,可你总是心里有其他人,把我排在最后面。我心眼小,就爱吃醋。    我已经18岁了,我不是小屁孩,我喜欢叔叔。    我没有要和安野去比的,暂时不比而已。    顾景欢看向了另一边,虚弱的声音落入每个人的耳中:“我认识的安野……”    “是他,新来的这个,我见都没见过。”    “顾景欢!”安野怒不可遏,“你也跟条子勾结是不是?你睁开眼睛看看,到底谁是真的!”    老貂已经不管他们之间的争吵了,杂皮把枪递给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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